贝莱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
贝莱德安裕9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(A类份额基金代码:022303,C类份额基
金代码:022304,以下简称“ 本基金” )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【2024】1321号文注册,已
于2024年10月21日起开始募集。 原定募集截止日为 2024年11月22日。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》、《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》以
及 《贝莱德安裕9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》、《贝莱德安裕90天持有期债
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》、《贝莱德安裕9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
发售公告》的相关规定,本基金管理人贝莱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 本公司” )决
定提前结束本基金的募集。 募集截止日由原定的2024年11月22日提前至2024年11月19
日,即本基金最后一个募集日为2024年11月19日,自2024年11月20日起不再接受认购申
请。 敬请投资者留意。
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其他有关信息:
网站(www.blackrock.com.cn)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(http://eid.csrc.gov.
cn/fund)的《贝莱德安裕9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》、《贝莱德安裕90天
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》、《贝莱德安裕9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
托管协议》、《贝莱德安裕9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》、《贝莱德
安裕9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(A类份额)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》和《贝莱德安裕90天
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(C类份额)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》。
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、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,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
利,也不保证最低收益。 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, 基金管
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。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,投资者
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、招募说明书、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。敬请
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。
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。
特此公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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